201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一)上班。这一通知仅供参考,具体放假安排还需以学校或单位通知为准。
201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结合我厅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,经研究,决定对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进行调整,现将调整后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
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(星期六)至4月7日(星期一),共3天,4月8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值班安排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,确保在放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,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值班记录,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安全注意事项
1、请大家合理安排个人行程,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在出行前检查车辆状况,确保行车安全。
2、放假期间,请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溺水等安全事项,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3、如有紧急情况,请及时拨打相关电话求助。
工作安排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工作交接,确保放假期间各项工作无缝对接,放假后,要按时上班,确保工作顺利进行。
其他事项
1、请大家合理安排个人时间,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,确保身体健康。
2、放假期间,请大家注意天气变化,及时增减衣物,预防感冒等疾病。
3、请大家珍惜假期时光,合理安排活动,确保度过一个愉快的清明节假期。
通知请认真执行,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祝大家清明节假期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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